2.1建设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湖南石化厂区内
2.2框架协议有效期:2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1270万元(不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委托的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含税)的湖南石化储罐清罐作业前产生的VOC气体处理。具体项目以签订的“单项储罐清罐VOC治理任务书”为准。
2.6本标段确定2名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约70%,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3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无资质及以上;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21年以来有利用移动式VOC治理设施开展储罐VOC气体处理项目业绩(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2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项目经理持有工程序列中级技术职称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21年以来有利用移动式VOC治理设施开展储罐VOC气体处理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2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3.5符合第一章基本资格条件的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标段投标的投标人不得超过两家。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请登录)(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5月9日 12 时00 分。(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5月16日 12 时0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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