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公司经营业务实际需求,现需选聘供应商提供CRM系统(客户资源管理系统)的开发与运维服务,兹欢迎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公开比选。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2024年1月1日至今)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财务状况要求:近三年内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 0;
(四)近两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一项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供应商提供与本项目拟采购的系统建设项目相关的业绩】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六)参选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七)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八)参选保证金: 2000 元 (大写人民币: 贰仟 元整);
交款方式:①通过供应商账户转账,交款账户名称和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以到账时间为准。②以电子保函形式递交的操作流程参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同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此时限到达指定账户导致响应无效的,由潜在参选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特别注意:潜在参选单位在交纳比选申请保证金时,请务必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招采平台所提供的账户为虚拟账户,且每次缴纳费用的账号基本不同,请各参选单位在缴纳费用时,仔细核对收款账户、账号,避免因账号错误而造成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递交的比选申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销或修改其比选申请文件的;
(2)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活动中相互串通、弄虚作假的;
(3)中选人不能按比选文件、中选通知书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
(4)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明示不与比选人签订合同,或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比选文件、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中选通知书要求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的;
(5)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响应性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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