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设规模:武城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和新建工程。其中提标改造部分主要为设备更换(包括提升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二沉池、絮凝沉淀池等设施内的设备)、现状生化池和V型滤池的改造等,新建部分主要为增设反硝化滤池及配套辅助设施等。项目投资约2600万元。
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5.招标范围:
①项目设计承包范围: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等及相关后续服务。
②项目施工承包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的施工、采购及项目验收、移交;对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成本的控制;对信息及合同的管理等以上全部相关工作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即本项目须确保整个项目达到交钥匙条件。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7.招标控制价:设计费390000元(不参与报价);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不低于2.00%。
8.其他: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派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施工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派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派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
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或已中标(未开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且在以往的类似工程项目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未列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黑名单或被主管部门通报。(项目经理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山东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 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可为设计方、施工方的联合,牵头人应为施工方。
4.其他:(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请登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6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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