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为了规范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护工管理,完善患儿外出就医期间服务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护工陪护质量,维护患儿的合法权益,采购人拟确定一家供应商承接机构儿童外出就医期间陪护工作。服务内容包括儿童外出就医期间的门急诊陪诊、住院陪护等,主要提供就诊期间手续办理、儿童生活照料、安全护理、康复护理、心理关爱慰藉等。具体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和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