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新增充电设施与维修车间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内容:(1)变压器和充电桩的安装:2000KVA变压器安装及8台充电桩安装。(2)修理车间建设:修理车间160平方,为岩棉板彩钢结构。包含门窗,室内检修地沟、地坪及墙体粉刷、电气安装、采暖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建设地点:吉木萨尔县范围内
4、项目投资额:60万元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日历日)内完成。
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9、采购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等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单位注册。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
7、其他说明:与采购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招标项目采购单位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09日10:00时-2025年05月15日20:00(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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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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