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建设项目新建西安至重庆高速铁路安康至重庆段合川至重庆枢纽相关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新建西安至重庆高速铁路安康至重庆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2〕1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重庆市、四川省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50%,银行贷款50%,,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建设指挥部。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重庆市重庆市辖区北碚区北碚区
建设规模:项目起自在建西安至安康高速铁路安康西站,经岚皋、城口、宣汉、达州、大竹、广安、合川、北碚,至重庆枢纽重庆西站,线路全长477.9公里(其中新建线路446.7公里),设11座车站;同步建设樊哙经开州至万州连接线,长90.2公里,设3座车站。配套新建本线至兰渝铁路、襄渝铁路、成达万高铁联络线约26公里。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行车速度:350公里/小时。本次招标为新建西安至重庆高速铁路安康至重庆段北碚南站站房及相关工程。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新建西安至重庆高速铁路安康至重庆段北碚南站站房及相关工程。对应铁路概预算编制办法概预算章节表具体如下:第一章迁改工程站区、警务区及维修工区房屋给排水的青苗补偿。第七章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标段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站房电力配套工程(不含站房变电所),站区信号楼、给水所、单身宿舍、综合工区、公安派出所、警务区等配套生产生活房屋的动力(含配电箱)、火灾自动报警等工程。第八章房屋工程除已纳入站前和四电工程(10kV配电所、AT所、分区所、牵引变电所(含配套给水所)的房屋工程(含暖通、室内给排水、消防及照明、防雷接地、配电箱等电力)、TEDS、TADS的房屋工程(含暖通、室内给排水、消防及照明、防雷接地、配电箱等电力),基站、直放站、中继站、信号楼、站房通信信息机房的专用空调等)招标的房屋外,包含设计文件明确的全部工程。第九章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除已纳入站前和四电工程招标的工程外,包含一是给排水工程;二是站台雨棚;三是站台面、城口站综合管沟、旅客地道(含装修及照明,不含主地道结构、地道接长及出入口结构、垂直电梯混凝土井道)、线侧平或线侧下站房的上站台楼扶梯(不含二站台楼扶梯混凝土结构及罩棚);四是各站自营停车场(不含已纳入四电标的内容);五是站区配套工程(含围墙、绿化、硬化、沟槽等)等设计文件明确的未纳入站前和四电工程招标的工程内容。第十一章其他费安全生产费、信息化建设费(含视频会议系统建设费、工点监控系统建设费以及国铁集团推广的铁路工程管理平台及相应终端模块建设费用等)、智慧工地系统、BIM技术应用等信息化建设费用等。第十二章总承包风险费。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XYKYZFSG,
计划工期:76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7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7月31日
2.2.1 XYKYZFSG,工程数量为:北碚南站站房7996平方米,生产生活房屋4895平方米,站台面8922平方米,雨棚9677平方米,铁路自营停车场9880平方米,及附属配套等工程。具体内容及数量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里程/范围:站房中心里程DK449+385。
2.3其他说明:/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1标段编号:XYKYZFSG
(1)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近5年内完成的铁路工程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单体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及以上铁路站房或类似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其他资格条件:①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10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10年及以上类似公共建筑工程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②申请人用于申请标段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贷额度)不应小于2000万元。③申请人近3年(2021年-2023年)中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10000万元。
3.2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请登录)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25年05月09日12时00分至2025年05月14日12时00分……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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