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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上海市分公司2025年新型无线网络智能感知终端研究项目询比公告
日期:2025-05-08 收藏项目

中国铁塔上海市分公司2025年新型无线网络智能感知终端研究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购项目简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上海市分公司2025年新型无线网络智能感知终端研究项目(JSZB-2025-12836)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预算:含税金额40万元。

1.6    标段划分:不划分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个,份额100%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折扣系数100%,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9    基准价:

产品名称

产品数量

技术要求

不含税基准价(元/台)

新型无线网络智能感知终端Ⅰ型

200

支持单极化天线,详见技术规范书

774.33

新型无线网络智能感知终端Ⅱ型

250

支持双极化天线,详见技术规范书

796.46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研发一种基于扫频技术的新型无线网络智能感知终端,可精确判断分布系统天线多维度信号状态,降低安装维护难度,实现对室分天线的“低成本多维度监测”,实现室内分布系统与故障的可查、可定位、可管,提升产品创新对室分市场发展的支撑能力,详见技术规范书。

2.2时限要求:

2.2.1第一阶段时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3个月内,对新型无线网络智能感知终端进行技术方案分析和论证、产品方案设计、样品试制、测试,并输出相关报告。

2.2.2第二阶段时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10个月内,对新型无线网络智能感知终端开展试点验证,输出产品手册、应用指南及结项材料。

2.3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2.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2.5服务区域:上海市。

2.6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3.5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上海市分公司】列入【全国/上海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上海市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上海市】供应商黑名单”的。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8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供应商须具有室分模拟扫频监测相关产品销售业绩累计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

注:须提供证明材料(以上时间、金额以单项合同或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为准,须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金额页、标的页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或框架合同+框架合同对应的结算证明材料)。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予认可。

3.9代理商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3.10响应产品要求: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设备。

注:供应商不满足以上任一资格要求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否决其响应或取消其成交资格。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文件的获取

电子询比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标适用)

……

5.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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