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年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采购项目。
1.2 招标内容
1.2.1招标内容: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年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采购。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项目总预算750万元(含税),每年度预算150万元(含税),签订采购框架协议,每年签订具体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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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报告 |
内容 |
形式 |
含税金额(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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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半年报 |
半年报 |
审计报告 |
150 |
涵盖年报和中报的所有事项,不仅限于上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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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年报 |
年审报告 |
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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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报告 |
内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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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审计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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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专项审核业务 |
非经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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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审计报告 |
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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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誉评估报告 |
商誉评估报告5份(长春、蛟河、通化市、吉林、公主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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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报告 |
投房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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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为出具年报而提供的相关鉴证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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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和美路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
1.2.3框架协议执行期限:5年。
1.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招标人按评标委员会推荐顺序确定中标人1人。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项目总预算750万元(含税),每年度预算150万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吉林省内注册或在吉林省内设置分支机构,须拥有固定工作场所,并提供工作场所照片,如是自主产权需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如是租赁房屋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清晰可见。工作人员须在吉林省内缴纳社保(不接受社保由第三方代缴),并提供近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2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投标人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合同金额、签署页等内容。如合同为框架协议,以框架协议中的预估含税金额为准;若未明确预估含税金额,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及该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时间以合同或框架协议的签署日期为准。原件备查。
2.3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且未被移出的企业禁止参与本次投标,需投标人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附查询结果截图;
(3)熟悉国家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质量记录,近三年未因审计质量问题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被国务院国资委书面警示(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4)投标人内部执业质量控制体系完善,未处于整改期。
2.4投标人依法设立并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2.5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财政部及证监会批准的中国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证书或备案文件。
2.6财务要求:投标人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提供2022-2024年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册不足三年企业,提供全部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注册企业不满一年,无须提供。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拒绝与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诉讼纠纷的企业参与本项目;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8日8时30分至2025年5月15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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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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