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水环境治理事业部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国祯水环境治理事业部南京江宁高新区包一项目污泥运输处置询比采购(二次公告) |
| 二、标段(包)编号:202 |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水环境治理事业部 |
| 五、代理机构: 无 |
| 六、项目概况: |
| (一)资金来源:自筹 |
| (二)项目概况:/ |
| 七、服务内容:污泥运输处置,794吨;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第四章 供货要求”。 |
|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1、将本项目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污泥含水率为80%;要求具有污泥运输资质和具有处置资质能力的单位并提供环评手续(禁止蚯蚓养殖);2、处置后的污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对污泥的流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并协助甲方建立污泥处置管理台账;环保脸谱线上备案。3、乙方在利用、处置污泥时,应当采取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安全规范处置污泥,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造成环境污染。4、项目产泥量约2.5吨/日,污泥间最大储存量方前料仓储存最大20吨,健康吨袋仓库储存最大16吨。5、处置单位需提供环评手续,并在江苏省固废管理平台备案,污泥转运使用线上流程。 |
|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服务期为2025年6月25日—2026年3月31日 |
| 十、服务地点要求:南京江宁高新区包一项目现场。 |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处置污泥的资质(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完备的环评报告及批复,加盖法人章),符合国家环保监管相关要求,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其委托单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财务要求: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报表或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提供的为财务报表,则须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3.供应商提供自2022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1个污泥运输处置的业绩(污泥年处理量大于1000吨,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项目名称、服务范围和盖章页等内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其他要求:(1)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2)供应商必须在《江苏省固态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备案。(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08日 到 2025年05月11日23时5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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