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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上海市分公司2025年智能维护设备设计施工总承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08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塔上海市分公司2025年智能维护设备设计施工总承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TZB0030-2025-1745)已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铁塔上海市分公司2025年智能维护设备设计施工总承包服务项目

2.2 采购内容: 1.智能运维摄像头安装设计服务; 2. 智能运维摄像头安装施工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3采购预算:预算含税金额213.31万元;其中设计含税金额8.95万元,施工含税金额204.36万元。

2.4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下达订单之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

施工工期:接到甲方通知后90天内完成。                   

2.5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 质量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8 建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

2.9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0 质保期:质保期为工程终验后12个月。

2.11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含一年质保期)。

2.12中标人数量:1个。

2.13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折扣为100%,若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则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主体: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控股及管理关系:

(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增值税发票: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3)、(4)资质:

(1)勘察类资质: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设计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以下a、b两项资质之一:

a.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b.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类资质:具备以下a、b两项资质之一:

a.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b.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5.三类安管人员:若企业施工资质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则需提供(1),若企业施工资质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则需提供(2)。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本项目配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2)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B类)、为本项目配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至少1人。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6.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单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单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类项目业绩(需涵盖设计及施工)金额达到2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合同扫描件(必须涵盖以下页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大签),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或框架合同+结算文件或框架合同+甲方证明(加盖甲方公司印章的甲方证明并提供甲方联系人)(原件备查)。

注:同类施工业绩范围:通信类设备安装/施工/维护整治;同类设计业绩范围:无线网络或通信机房、通信杆塔等设计。

7.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通信与广电或机电专业行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8.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高处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至少5人、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至少5人。人员可以复用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达到复审日期的需提供复审页或复审记录)、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转包、违法分包。

11.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列入【全国/上海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上海市】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2.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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