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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路31号3至4层及华侨路52号档案楼消防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5-07 收藏项目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华侨路31号3至4层及华侨路52号档案楼消防改造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55.204808万元 , 招标人为 南京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 。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项目名称:华侨路31号3至4层及华侨路52号档案

楼消防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6.00万元 最高限价:55.204808万元

采购需求:华侨路31号3至4层及华侨路52号档案楼消防改造工程施工,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工 期:总工期60天(不含华侨路31号3层及52号验收2个月的空置期)(成交供应商须先进

行华侨路31号3层及52号档案楼施工,通过验收后满2个月再进行31号4层施工) 本项目不接

受联合体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华侨路31号3至4层及华侨路52号档案楼消防改造工程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华侨路31号3至4层及华侨路52号档案楼消防改造工程: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

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

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

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

缴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

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备注:

(1)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

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

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

(成交)通知书。

(2)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供应商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其他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3)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

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

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

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

四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

公章);

(2)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

(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

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

购信息网”主页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

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打印

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5-08 09:00到2025-05-14 17:00

售价:500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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