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单位: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凤凰润宁分公司
二、项目名称: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凤凰润宁分公司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维修
三、项目概况
1、该项目位于晋城市城区北石镇凤凰山矿,共有 9 个停车场(库)、凤凰餐厅、高层公寓、1#--3# 综合楼、水上公园、教学楼、招待所、会议中心、润宁公司调度台等监控系统设备设施,需在项目单位设备所在地点维修,并在通知5日内完成维修为确保系统运行,维修便利,通过询比采购选择优秀的供应商进行服务。
四、服务范围:包括 9 个停车场(库)、凤凰餐厅、高层公寓、1#--3# 综合楼、水上公园、教学楼、招待所、会议中心、润宁公司调度台等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维修。
五、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需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报价单位需具备电子设备维修、安防工程、弱电工程等相关承揽此项目资质;
3、报价单位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5月至今)类似业绩至少一项,以合同和发票为准。
3.1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真实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齐缝章、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要求: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2发票查询结果要求:
3.2.1查询结果页面须带有红色边框中的内容,且有国家税务总局水印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3.2.2发票红冲处理。采购、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人员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验证供应商所附发票及其发票查询结果,发现发票已经“红冲”的,发票按照无效处理。
4、报价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经营状态,未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及晋能控股黑名单。报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犯罪记录的(以评标时查询相关网站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提供承诺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及利益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六、服务期限要求
合同签订后一年。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
1、获取时间:2025年5月8日9:30至2025年5月11日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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