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成都仓库搬运装卸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ZYW
3、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库内相关搬运装卸操作及其他经双方商定的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货物出入库、库区移库、库内作业(订单分拣、出库扫描、打包、贴标换标、换箱、理货、盘点)并根据客户需求完成货物生产操作。
4、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共计1个包,具体内容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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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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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成都仓库搬运装卸服务采购项目 |
成都仓库搬运装卸服务 |
注:(1)本次采购,将以折扣率的方式进行报价,将100%做为报价上限,若供应商响应文件在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高于100%,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3)同一个“报价表”的报价为整体报价,供应商必须严格按报价表格式进行单价填报,单价外数据均不得更改,填报时不得拆分、漏报、不报。报价表中如有上述情况,将按无效报价、无效投标处理。
(4)报价表中的货量为暂估数量,不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并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查询记录或信用报告),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记录),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寄递事业部、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华东供应链营运中心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惩戒措施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与邮政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但存在以下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企业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企业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企业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是注册不足1年的供应商或无法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者,则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开标前六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以及社保缴纳证明)。
(5)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证书或书面承诺书,叉车工需持有叉车证上岗)。
(6)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7)供应商须具备劳务派遣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8)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9)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须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设备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承诺书。
6、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5年5月07日至2025年5月16日,每天9:00-11:30,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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