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独山县2025年上司镇产业配套设施项目
预算金额(元):94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937105.31元
采购需求:修建学庄村尧仁坡产业路960米,宽3米,厚15厘米,C20;修建学庄村坡脚寨产业路300米,宽3米,厚15厘米,C20;学庄村尧仁坡修建沟渠1200米,规格0.3*0.3米。
标项一:
标项名称:独山县2025年上司镇产业配套设施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4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修建学庄村尧仁坡产业路960米,宽3米,厚15厘米,C20;修建学庄村坡脚寨产业路300米,宽3米,厚15厘米,C20;学庄村尧仁坡修建沟渠1200米,规格0.3*0.3米。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270日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扫描件。 注:如项目经理的注册证、考核证等证件上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出具相应证明,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采购。
4.申请人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应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资信证明须附有基本开户银行许可证)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07日00时00分至 2025年05月14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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