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03济枣线平邑段修复养护工程地方配套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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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请登录) |
项目名称 |
S103济枣线平邑段修复养护工程地方配套项目(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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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平邑县白彦镇 |
建设性质 |
中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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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备案号 |
平审服1-4意(2024)22号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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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请登录) |
招标类别 |
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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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单位 |
平邑县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立项文号 |
平发改审批字[2024]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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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法人单位 |
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平邑县中心 |
招标人 |
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平邑县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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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请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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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方法 |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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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细则 |
查看评标办法 |
投标形式 |
双信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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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
3个月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财政资金100%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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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项目概况:起点位于济宁市与临沂市交界处(K188+740),终点位于临沂市与枣庄市交界处(K198+391),全长9.651公里,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面宽度为7-12m;本次进行中修。 2、招标范围:S103济枣线平邑段修复养护工程地方配套部分,包括排水设施、桥梁维修、生产涵和绿化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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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标段划分 |
本项目设置一个施工标段;标段名称:一标段:该项目位于平邑县白彦镇全长9.651公里,三级公路,本次进行中修。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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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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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
该项目位于平邑县白彦镇全长9.651公里,三级公路,本次进行中修。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具有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公路养护资质路基路面乙级及以上资质;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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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承担过不少于1个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且累计里程不少于10公里。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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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4年或2021年~2023年)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 注:企业成立晚于2021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交财务状况。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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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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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持有国家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2.项目总工(1人):持有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 注:1、联合体投标的,以上人员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以上人员均须无在岗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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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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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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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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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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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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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申请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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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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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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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5-05-08至2025-05-12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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