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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202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0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GTG2025-00

2.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28号

3.项目名称:梅河口市202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项目。

4.预算金额:561500.00元。

5.采购需求:

5.1采购标的名称:梅河口市202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项目

5.2数量:1项。

5.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标准:详情请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部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1投标人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4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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