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丽江市人民医院2025年第三批医疗设备器械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102.769
最高限价(万元):102.769
采购需求:江市人民医院2025年第三批医疗设备器械采购;江市人民医院2025年第三批医疗设备器械采购;江市人民医院2025年第三批医疗设备器械采购;江市人民医院2025年第三批医疗设备器械采购;江市人民医院2025年第三批医疗设备器械采购;江市人民医院2025年第三批医疗设备器械采购;江市人民医院2025年第三批医疗设备器械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结束;标段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结束;标段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结束;标段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结束;标段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结束;标段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结束;标段7: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结束;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5、6、7: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7)丽江市人民医院2025年第三批医疗设备器械采购项目7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1)丽江市人民医院2025年第三批医疗设备器械采购项目1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2)丽江市人民医院2025年第三批医疗设备器械采购项目2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3)丽江市人民医院2025年第三批医疗设备器械采购项目3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4)丽江市人民医院2025年第三批医疗设备器械采购项目4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5)丽江市人民医院2025年第三批医疗设备器械采购项目5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6)丽江市人民医院2025年第三批医疗设备器械采购项目6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4、5、6、7】3.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②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③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并承诺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中标后完整提供;3.2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①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②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并承诺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中标后完整提供;3.3医疗器械生产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依据;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5-06 06:00至2025-05-13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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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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