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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十二批)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0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段划分: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即最高投标限价)

供货期/服务期

1

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十二批)第一标段

采购计划-[2025]-00060号-1-JNZB20250011

化学农药:芸苔素内酯、吡唑醚菌酯、磷酸二氢钾

93万元

15日历天

2

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十二批)第二标段

采购计划-[2025]-00060号-2-JNZB20250011

无人机飞防服务

63万元

计划服务期10日历天(具体服务日期根据天气及病虫害发生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供货地点(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第一标段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须具备有效期内农药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所使用农药需提供农药登记证(登记作物须包含玉米)、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产品标准证。

第二标段投标人具备商业飞行资质(经营许可证或运营合格证),无人机服务组织经营范围须包含病虫害防治或农(林)航空喷洒(撒)资质,保证无人机合格并提供无人机系统操作手合格证(无人机飞行植保培训证或操作证)

(2)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通过“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拒绝被列入政府取消响应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4日16: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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