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X-202505-000951
二、采购单名称: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锅炉电除尘备件询比采购
三、采购单位: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货物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5-05-12 12:00
八、交货时间: 2025-05-30
九、备注:……
十、采购清单
|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用途 |
|---|---|---|---|---|---|---|---|
| 1 | 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 | 定位耙 | 13% | TB406.2 | 块 | 50 | |
| 2 | 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 | 电除尘阳极板 BEH | 13% | BEH | 块 | 500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否决其投标。
2. 经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且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以及经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决其投标。
3. 供应商不按评审小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否决其投标。
4. 投标报价有错误的,评审小组需供应商对价格评审内容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予确认或不按要求确认的,否决其投标。
5. 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投标方案或者投标报价,否决其投标,但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 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否决其投标。
7. 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否决其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采购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否决。
8.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否决其投标。
9. 响应文件的主要格式和内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评审小组无法正常评审的,否决其投标。
10. 采购文件任何一条*条款不响应或国家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的情形。
11. 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至日,至少1项锅炉电除尘物资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货物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合同签字盖章页(联系人电话及地址,签订日期);或提供华电电子商务平台采购电子订单截图或复印件(含清单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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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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