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编号:3212
2、项目名称:广陵镇兴镇路北侧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接安装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39129.14元
5、最高限价:1939129.14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6、采购需求: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广陵镇兴镇路北侧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接安装工程施工,主要包括广陵镇兴镇路北侧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电力排管、电缆排管、现浇电缆分支箱混凝土井、400KVA 箱变基础等土建、安装,详见预算清单。
7、合同工期:120日历天。
8、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年底付合同价的60%,余款第二年审计后年底一次性付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国家电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五级(含)以上资质;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5) 提供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2月-4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6)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3.(4)、3.(6)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供应商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存在下列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① 因违约失信等问题正处于调查期间的供应商;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查询结果网页打印的形式提供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 5月7日至 2025年 5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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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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