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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交通运输局省道312沿黄线(原省道314)偃孟界至国道208(原国道207)段改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06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孟津区交通运输局省道312沿黄线(原省道314)偃孟界至国道208(原国道207)段改建工程项目已由孟发改投资〔2023〕9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洛阳市孟津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孟津区交通运输局省道312沿黄线(原省道314)偃孟界至国道208(原国道207)段改建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洛直工施(请登录)3、招标控制价:215793475.00元,其中,一标段:160017786.00元,二标段:55775689.00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建设地点:洛阳市孟津区

6、工期:180日历天

7、项目概况:拟建项目省道312沿黄线(原省道314)偃孟界至国道208(原国道207)段改建工程,位于洛阳市孟津区东部,会盟镇境内,路线起点位于偃师区县道009光上线与原省道314交叉口,起点桩号为K0+000,路线自起点,沿原省道314向北700米后偏离老路,从扣马村东侧绕至北侧后向西,经扣西村、小寨村、花园村、东良村、台荫村、小集村、铁炉村、吕村、双槐村、李庄村、下古村、老城村,于K17+855下穿二广高速后,经雷河村止于国道208(原国道207)上,路线终点与国道208、会小路平面交叉,终点桩号为K18+884,路线全长18.884km。(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8、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答疑(如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10、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安全生产零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政策,响应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请登录)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职务但在本项目中标后能够迅速从该项目撤离并出具项目经理承诺书(上述承诺书二选一,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及承诺书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拟派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的项目总工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项目总工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职务但在本项目中标后能够迅速从该项目撤离并出具项目总工承诺书(上述承诺书二选一,格式自拟),拟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得为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及承诺书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信誉要求:

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投标人2022年以来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为D级(黑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此项目的投标。(投标文件中须附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请于2025年05月07日至2025年05月13日24:00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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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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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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