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S221石华线提升改造工程(G320路口至大平山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2025年S221石华线提升改造工程(G320路口至大平山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柯发改审初设〔2025〕3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衢州市柯城区公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区政府统筹。招标人为衢州市柯城区公路管理中心(下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衢州市柯城区涉及航埠镇、华墅乡2个乡镇,塘下村、金万村、官田村、枧头村、连塘村、大力桥村、金坂村、柴家村、刘坂村、竹公坞村、塘北村、大平山村共12个村。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2025年S221石华线提升改造工程(G320路口至大平山段)施工属于专项养护工程,本项目位于衢州市柯城区石华线,起点位于航埠镇塘下村附近与G320 平交,桩号K119+950,终点处与双江线江山段相接,桩号 K131+500。按照公路一级,设计时速 80 公里/小时,路面宽度22.5米,路基宽度26.0米,公路-I级荷载,沥青砼路面结构。该项目对石华线G320路口至大平山段约11.55公里进行提升改造,路面改造面积248325平方米;沿线桥梁病害修复7座共696米,沿线交安设施恢复11.55公里,路基路面防护和排水设施修复2公里;及其它相应配套的零星工程。工程施工审定造价1415.4741万元。
2.3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及其它相应配套的零星工程等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5 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监理服务期为16个月,项目建设期6个月,其中施工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12个月(自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算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自2020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监理合同段完成过一个一级及以上新(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或一级公路养护工程,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
5. 电子评标
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交易保证金采用承诺制(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4日 9 时 30 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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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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