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綦江区北部新城气田村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配套道路一期已由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綦发改审批[2025]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綦江区永盛产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借款、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綦江区永盛产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请登录)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设用地约33222平方米,道路一为主干路,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60km/h,道路宽 35m(车行道23m),长度259.878m;道路二、三为次干路,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40km/h,道路宽26m(车行道15m),道路二长度521.097m,道路三长度 281.827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网土石方工程、照明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约1288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约75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约49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一般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对业主的技术咨询服务等(包括协助业主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并参与后期有关质量问题的分析和处理。
2.5 施工图设计服务期限: 2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及以上;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5-11 17:00:00(北京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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