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东桓202
2、项目名称:曲靖经开区2025年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11600.00元
★5、最高限价:¥111600.00元
6、采购内容:(1)本项目对曲靖经开区27座小型水库进行雨水情测报设施建设,对26座小型水库进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2)对本项目进行实施方案编制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7、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8、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水利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满足审批要求及招标人要求,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和验收。
★9、服务地点: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障局(采购人指定地点)。
10、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磋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示:磋商申请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实行自愿原则并以书面形式作出资格信用承诺,磋商申请人应对其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如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磋商申请人未提供资格信用承诺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磋商申请人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含丙级)以上、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2.2磋商申请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行业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与磋商申请人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中标后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更(提供承诺书)。
2.3磋商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查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磋商申请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当天查询上述网站的结果,存在以上记录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2.4磋商申请人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磋商申请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当天查询上述网站的结果,存在以上记录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活动,不允许转包或者分包。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4.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3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
1、时间:2025年05月07日至2025年05月13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800.00元/份,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9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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