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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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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名称 |
南城县城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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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工程项目 |
南城县河东片区污水改造工程(七标段)EPC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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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南城县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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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南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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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文名称及编号 |
关于南城县河东片区污水改造工程(七标段)初步设计的批复 : 城发改设审字【2024】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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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0 平方米 |
层次 |
0 层 |
结构 |
砌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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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4841.43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39341186.4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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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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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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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1)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2)施工:包含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3)采购: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所有的材料采购、工程设备及与建安施工相关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服务指导等全过程服务。(4)其他:未尽事宜,按城办发【2023】30号《南城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城办发【2024】10号《南城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调整相关的通知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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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南城县河东片区污水改造工程(七标段)EPC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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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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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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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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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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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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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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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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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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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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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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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一经确定不得更换;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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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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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岗位人员 |
八大员【拟派施工员(市政类)、质量(检)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有效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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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3、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 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 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项目总负责人由工程施工负责人兼任。(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万元整。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组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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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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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
2025年05月06日 至 2025年06月04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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