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LSX********、项目名称:迎宾大道南段西侧绿化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0万元5、采购需求:迎宾大道南段西侧绿化,隆越府售楼###路存在4500平方米裸露区域,外运残土、回填种植土,栽植乔灌木、草本花卉,播种三叶草(详见迎宾大道南段西侧绿化工程量清单)。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的合格服务;7、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网站查询);(5)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网”(********)查询);(6)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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