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灵丘县唐河城乡供水一期工程融资贷款服务
1.2项目编号:ZKG
1.3采购人:山西省灵丘县唐河供水有限公司
1.4(请登录)
1.5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本项目为银行融资贷款
1.6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1.7采购项目概况:
1.7.1采购人主体概况
山西省灵丘县唐河供水有限公司是由引黄集团、水工局集团、灵丘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灵丘县政府出资代表)共同组建,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其中引黄集团持股85%、水工局集团持股10%,灵丘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
1.7.2工程概况
工程总投资为13327.11万元,建设期2年。建设内容主要包括:①在唐河水库下游新建一座净水厂,规模为2.5万m3/d;②铺设原水输水管道318m;③铺设工业配水管道7597m;④新建一座泵站,规模为139m3/h。本项目建成后,可满足灵丘县秦淮大数据产业园、京东集团华北(大同灵丘)智能算力数据中心基地、抖音数据、巍山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年300万m³用水需求。
1.7.3本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山西省灵丘县唐河供水有限公司资金需求计划及融资计划,通过谈判采购的方式选定1家银行进行融资,融资形式为银行贷款,融资要素如下:
1.融资主体:山西省灵丘县唐河供水有限公司;
2.融资金额:金额10661.69万元;
3.融资形式:银行贷款;
4.融资期限:贷款期限为31.5年,贷款宽限期为2年;
5.还款来源: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为使用者付费,即自来水销售的水费收入;
6.提款方式:即提即用,无限制条件;
7.融资利息:以贷款余额为基础,参照等额本息,每年两次还本,按季度每年四次付息,制定还款计划。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对山西省灵丘县唐河供水有限公司资金需求计划及融资计划,通过谈判采购的方式选定1家银行进行融资,融资形式为银行贷款。
2.2 融资期限:贷款期限为31.5年,贷款宽限期为2年;
2.3 服务地点:山西省大同市。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金融行业规范及标准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分支机构;
(2)供应商具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3)供应商需提供经营状况相关数据,包括前一个年度净资产总额、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
(4)供应商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金融风险、无违法、重大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5)参与银行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在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综合评价等级为B级及以上;
(6)同一家银行只允许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采购。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项目不接受银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 05 - 06 16:00至2025- 05 - 09 16: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正常获取谈判文件)
4.2 釆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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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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