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宾川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宾川县人民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进行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欢迎具有相应服务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宾川县人民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供货地点:宾川县人民医院内甲方指定地点
招标编号:鸿祯2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价:179123元
招标采购内容:宾川县人民医院医疗器械采购,详见第六章 采购内容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质量要求: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并满足采购人的供货需求。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5.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3.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响应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5.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3.3信誉要求: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5.4本次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条评审规则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之规定。
6. 报名方式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6.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6.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7:00时 (北京时间),……报名。
6.3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料费600.00元/份,售后不退。
7.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7.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下午14时3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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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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