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宝应县仙荷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处置项目预算金额:5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1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污泥处置须达到无害化的目的,处置方式须符合生态环境等各方面要求,具体要求为:污泥处置工艺成熟,运行稳定,污泥处置设施环保措施符合国家和环保部门要求;污泥处置后的产物需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要求。处置标准应当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HJ-BAT-002)》《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检验方法》(CJ/T 221-2005)、《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土壤监测分析方法》《水和污水监测分析方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及相关的国家级标准,如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新颁布的标准或方法等,中标供应商将无条件按照新标准、新规范执行,并如期完成任务,相关标准也作为验收标准使用。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本项目招标文件载明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不得修改),投标供应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行业类别进行修改,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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