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红云红河集团物流中心2025年-2027年基建零星维修项目,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红云红河集团物流中心2025年-2027年基建零星维修项目
2.2 项目编号:(请登录)
2.3 招标内容:对物流中心库区区域基建设施进行零星维修及突发抢修(不含专项维修改造项目范围)。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的需求为准,并参考《工程量清单》。
注:招标人公布的工程量清单仅作为本项目的暂估工程内容,招标人不保证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和数量必然发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维修范围、规模、内容有调整、修改或取消的,中标人需无条件接受并积极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的理由。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合同一年一签。第一个合同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第二个合同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每年合同期满前,招标人对中标人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合格的,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评价结果不合格,招标人有权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且不视为招标人违约。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达到国家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一次验收合格。
2.6 服务地点:红云红河集团物流中心库区区域。
2.7施工工期:各项工程内容的施工工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0项目规模:本项目含税暂估规模为380万元(两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将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2.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以承诺书的方式进行承诺)
3.2.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上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在 “天眼查”上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3特殊资格要求
3.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2)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并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即可。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社保证明)。
3.4 其他要求
(1)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
(2)提供符合要求的《与招标人/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若网上下载文件,则在规定的日期内24小时均可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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