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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京雄快轨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日期:2025-04-30 收藏项目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雄安京雄快轨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

1.2 采购人:雄安京雄快轨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请登录)

1.4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雄安京雄快轨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成立。为推进公司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现采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项目申报服务。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范围:根据雄安京雄快轨有限公司特点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要求,协助采购人取得10项发明专利证书、16项实用新型专利证书、12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专利代理、著作权登记代理业务。(2)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服务。(3)其他相关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1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3年。若到服务期截止之日,仍有未完成的已委托项目,供应商应继续服务直至该项目所有工作完成。

2.4 服务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2.5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并满足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对中介机构的资质要求(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承诺书),具有有效的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应同时具有1个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功案例和1个专利代理服务业绩。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近2年内(从询比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采购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3)近1年内(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4)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5)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或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或被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投标的;

6)上述第2)、3)、4)条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1名;

②项目团队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中应至少1名人员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及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证明材料(执业机构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6)其他要求: /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供应商;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为准);

(1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5)在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存在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

(1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应满足如下要求: /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4各供应商可以对 / 标段提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成交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3.5其他要求: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4月30日18时00分00秒至2025年5月13日08时2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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