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更新办公楼电梯采购项目(四次)
预算金额:28546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85460.00元(人民币)
招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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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编码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主要技术要求 |
投标保证金数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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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02051227 |
电梯 |
更新办公楼电梯采购项目(四次) |
1台 |
285460.00 |
285460.0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28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所有证明材料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和服务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若三证合一,本项无需提供) ;
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及相应人员的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④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费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⑥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⑦(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信用记录的审查: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供应商须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所投电梯产品的制造商应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2日09: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2日0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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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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