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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21批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30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进度

1.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机组调试服务

计划工期:54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7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
其中:3号机组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06月30日;4号机组:2026年08月30日;机组深度调试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12月31日。特殊试验及涉网试验以业主通知时间为准。

如有调整则按业主通知的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2.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机组性能试验服务

计划工期:456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4月01日(不含编制性能试验大纲、测点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
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6月30日。

如有调整则按业主通知的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基建机组设备档案资料整编服务

2025年7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若有顺延则按项目业主通知为准

4.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电缆精细化管理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预计2025年7月1日起,以业主通知为准),至工程所有电缆敷设、桥架安装完成,两台机组通过168h试运行结束(预计2026年10月31日止,以业主通知为准),暂定服务期16个月。

5.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主厂房和集控楼电气小三箱设备采购

3#机组交货时间:2025年9月30日前,4#机组交货时间: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供货

6.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发变组保护及系统保护设备采购

3#机组交货时间:2025年11月30日前,4#机组交货时间: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全部供货

7.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同期、发变组变送器电度表屏设备采购

3#机组交货时间:2025年10月30日前,4#机组交货时间: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供货

8.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低加疏水泵设备采购

2025年10月前完成全部供货

9.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直膨式空气处理设备采购

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全部供货

10.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涉网自动化设备采购

机组交货时间: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供货

11.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500kV升压站计算机监控系统(NCS)设备采购

机组交货时间: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供货

12.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输送胶带采购

BC-2B输送带在2025年7月10日前供货,其他输送带在2025年12月10日前供货,输送胶带在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供货

2.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数量

招标范围




工期要求/交货期

交货地点

信息服务费
(元)

1.

DNYZC-
2025-04-
01-1081-01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机组调试服务

1批

调试范围及工作内容按《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火力发电建设工程机组调试技术规
范》、《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第6部分:调整试验》、《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及《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火电机组深度调试管理办
法》等相关内容、以及其它规程、规定中调试单位承担的,为使全厂工艺系统正常投入运
行、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连续试运行并达标国家电网上网试验、电网25项反措试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常规试验等所有的调试,同时完成定值计算、
APS调试、深度调峰调试、深度调
试、特殊试验及涉网试验等调试试验项目。







计划工期:54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
期:2025年07月01日
计划竣工日
期:2026年12月31日
其中:3号机组计划竣工时
间:2026年06月30日;4号机组:2026年08月30日;机组深度调试计
划竣工时间:
2026年12月
31日。特殊试验及涉网试验
以业主通知时
间为准。

如有调整则按业主通知的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化学工业区的发电基地内

1000

2.

DNYZC-
2025-04-
01-1081-02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机组性能试验服务

1批

全面负责性能考核试验的技术工作,包括各项机组性能考核验收试验、烟气余热利用系统、脱硫系统、脱硝系统及其它辅助系统性能考核验收试验,负责试验期间机组的运行操作、工况调整、系统隔离、搭设脚手架及护栏,预先拧松所有测孔盖的螺栓或闷头,并清理测孔内积灰,在测点处配备相应的临时电源等。







计划工期:456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4月01日(不含编制性能试验大纲、测点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
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6月30日。

如有调整则按业主通知的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化学工业区的发电基地内

1000

3.

DNYZC-
2025-04-
01-1081-03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基建机组设备档案资料整编服务

1批

为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提供基建机组主机、辅机及总包配送设备档案资料归档整编服务。







2025年7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若有顺延则按项目业主通知为准

上海市金山区沪杭公路5001号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

500

4.

DNYZC-
2025-04-
01-1081-04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电缆精细化管理服务

1批

全厂电缆、桥架、电缆通道敷设二次策划及管理、定尺定盘专项验收、现场服务等工作,实现电缆及桥架事前策划、事中控制的精细化管理,实现电缆敷设及桥架安装过程中的零浪费,有效控制电缆、桥架材料采购、施工成本。本项目含电气高低压电缆、热控、网络通讯、火灾报警等电源电缆、控制电缆、光纤、通讯线、电缆竖井、电缆桥架的敷设优化及施工管理工作,但不包含脱硫EP、脱硫废水零排放EP项目等区域







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预计2025年7月1日起,以业主通知为准),至工程所有电缆敷设、桥架安装完成,两台机组通过
168h试运行结束(预计2026
年10月31日止,以业主通知为准),暂定服务期16个月。

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化学工业区的发电基地内

1000

5.

DNYZC-
2025-04-
01-1081-05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主厂房和集控楼电气小三箱设备采购

1批

投标人负责提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2×100万千瓦机组主厂房和集控楼电气小三箱设备(检修箱、照明箱及就地配控箱)等。







3#机组交货时间:2025年9月30日前,4#机组交货时间: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供货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化学工业区的发电基地内国家电投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施工现场(车板)。

1000

6.

DNYZC-
2025-04-
01-1081-06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发变组保护及系统保护设备采购

1批

提供发变组、启备变保护,系统继电保护(含:500kV断路器保护、500kV系统及机组故障录波器、二次设备电子







3#机组交货时间:2025年11月30日前,4#机组交货时间: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全部供货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化学工业区的发电基地内国家电投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施工现场(车板)。

1000

7.

DNYZC-
2025-04-
01-1081-07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同期、发变组变送器电度表屏设备采购

1批

提供变送器电度表屏、同期装置供货范围内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和安装指导、配合和进行方案优化工作等。







3#机组交货时间:2025年10月30日前,4#机组交货时间:

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

供货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化学工业区的发电基地内国家电投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施工现场(车板)。

1000

8.

DNYZC-
2025-04-
01-1081-08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低加疏水泵设备采购

1批

本标段采购2台机组的低加疏水泵8台套,含低压变频

器,及2台机组的小机润滑油输送泵

2台套







2025年10月前完成全部供货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化学工业区的发电基地内国家电投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施工现场(车板)。

1000

9.

DNYZC-
2025-04-
01-1081-09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直膨式空气处理设备采购

1批

本标段采购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直膨式空气处理设备,包括屋顶空调机组2台套、单元空调机组16台套及辅材、技术服务和安装、调试。







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全部供货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化学工业区的发电基地内国家电投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施工现场(车板)。

1000

10.

DNYZC-
2025-04-
01-1081-10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涉网自动化设备采购

1批

提供涉网自动化设备(含:电能计量系统、PMU系统、AVC子站、电能质量监测装置、华东网调环保上传系统,上海市调环保上传系统、日内计划系统等)设备。







机组交货时间: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供货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化学工业区的发电基地内国家电投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施工现场(车板)。

1000

11.

DNYZC-
2025-04-
01-1081-11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500kV升压站计算机监控系统(NCS)设备采购

1批

提供计算机监控系统(NCS)设备,包括供货范围内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和安装指导、配合和进行方案优化工作等





规范

机组交货时间: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供货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化学工业区的发电基地内国家电投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施工现场(车板)。

1000

12.

DNYZC-
2025-04-
01-1081-12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输送胶带采购

1批

本标段采购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输送胶带,带宽1800 EP300×6阻燃带防撕裂网、带宽1400 EP300×5阻燃带防撕裂网、带宽1400 ST2000钢丝绳直径6mm阻燃带防撕裂网、带宽1800 ST1000钢丝绳直径4mm阻燃带防撕裂网、带宽1800 ST2500钢丝绳直径7.2mm阻燃带防撕裂网等,并负责提供现场输送带接头胶料和现场输送带胶接、测试及带式输送机调试。







BC-2B输送带在2025年7月10日前供货,其他输送带在2025年12月10日前供货,输送胶带在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供货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化学工业区的发电基地内国家电投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施工现场(车板)。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1.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机组调试服务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具有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一级)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工程调试企业能力资格等级证书电源工程类一级资质。

(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近10年内(自2015年1月1日起,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国内新建1000MW等级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调试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调试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投标人拟派遣的项目经理(又称调试总工程师)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员工(以社保记录为准),担任过至少1个国内新建10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调试服务项目负责人的履历,年龄不得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6)如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拟派遣一名项目副经理(又称调试副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调试副总工程师)应为联合体非牵头人一方的正式员工(以社保记录为准),担任过至少1个国内新建6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调试服务项目负责人的履历,年龄不得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非联合体此条不适用);
(7)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同联合体的成员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机组性能试验服务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近18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
(2)投标人应具有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证书(包含汽轮机、锅炉、环保专业)。

(3)投标人应具有近10年内(自2015年1月1日起,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国内新建1000MW等级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性能试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性能试验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投标人拟派遣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以社保记录为准),担任过至少1个国内新建10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性能试验服务项目负责人的履历,年龄不得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基建机组设备档案资料整编服务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10年内(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履约

完成时间为准)完成至少1个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基建期设备资料整理归档服务的业绩

(含工程总承包合同项下的物资保管设备资料整理归档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包

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履约完成证明(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

他有效证明资料),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类型、承

包范围以及履约评价等情况。提供的业主证明须有最终用户盖章。上述材料须能证明其满

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2.项目经理要求:(1)推荐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社保证明(当地社

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2)资料员证书。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电缆精细化管理服务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近10年内(自2015年1月1日起,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国内新建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电缆精细化管理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上述材料须能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主厂房和集控楼电气小三箱设备采购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

国内同类型设备供货合同业绩,且已投运至少满1年(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

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

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2)投标人需具有对应本次招标范围的3C认证证书。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6.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发变组保护及系统保护设备采购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近10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5个1000MW等级火电机组同类型设备供货合同业绩,已成功运行1年及以上(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2)近10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双重化配置的发变组第二套保护装置至少5个1000MW等级火电机组同类型设备供货合同业绩,已成功运行1年及以上(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体系认证要求四级及以上
(4)投标方所提供的微机保护装置需满足安全可控的要求,其中央处理器、操作系统和数据库均需在“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发布的《安全可靠测评公告》之中。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7.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同期、发变组变送器电度表屏设备采购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2个

1000MW等级火电机组智能变送装置设备供货合同业绩,且已投运至少满2年(需提供合同

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

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8.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低加疏水泵设备采购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2台机组及以上且成功运行超过1年的同类设备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系统(机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同类设备指:国内1000MW等级火电机组低加疏水泵,其他泵不被认可。业绩以机组数量为准,即一台机组业绩包含多台套符合业绩要求的低加疏水泵,仍按一个业绩计算。

9.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直膨式空气处理设备采购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近10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

个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风冷直膨式空气处理设备的供货业绩,且已成功运行1年及

以上。(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

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

料));

(2)投标人应具有中国设备管理协会颁发的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A类三级及

以上的资质。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0.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涉网自动化设备采购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安全可控的产品,且满足华东网调和上海市调涉网自动化设备的技术要求。同时这些设备应是安全可控的产品,即中央处理器、操作系统和数据库均需在“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发布的《安全可靠测评公告》中;
(2)投标人应具有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投运时间为准)2个及以上国内500kV等级及以上接入系统调度自动化设备供货业绩,且良好运行2年以上。投标人应提供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电网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设备型号、电压等级、投运年限、安装地点和运行情况报告等详细信息。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其他要求:若投标产品近5年内无华东电网(江苏电网、浙江电网、上海电网、安徽电网和福建电网)使用业绩,应提前取得华东电网对该投标产品满足其技术要求的书面确认,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11.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500kV升压站计算机监控系统(NCS)设备采购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方应有2个新建单机容量不小于1000MW且接

入系统电压等级不低于500kV的火力发电厂计算机网络监控系统(NCS)设备成功运行1

年,并且在安装调试及运行中未发生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的业绩,所提供产品需通过国家

或行业级产品技术检验部门的试验。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相关合同文件

的复印件(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说明电厂机组的等级、投产日期和电流、

电压等级,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资格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NCS系统测控装置、远动主机应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组织的“四统
一、四规范”检测并

提供检测报告,满足电网要求。

(3)投标方所提供的NCS系统测控装置、远动主机需满足安全可控的要求,其中央处理

器、操作系统和数据库均需在“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发布的《安全可靠测评公告》之

中。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2.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输送胶带采购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方应具有近10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投运时间为准)至少有2个

国内输送带设备(供货长度不小于1公里的带宽1800钢丝芯ST2500和供货长度不小于1

公里的带宽1800 EP300的阻燃胶带)的供货业绩,并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不包含改造和

分包制造业绩,以合同数量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

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

明文件)、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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