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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水电四局第二分局乐平水利枢纽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日期:2025-04-30 收藏项目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电建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分局采购管理中心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乐平水利枢纽工程项目的商品混凝土,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乐平水利枢纽库区防护及抬田工程位于江西省乐平市鸬鹚乡及众埠镇境内,库区防护工程共 29 个防护片区,22 个抬田片区,分别位于乐安河左右岸、建节水左右岸、曹溪水左右岸及建节水与曹溪水交汇处。

本工程新建(加固)29 座防洪堤,堤线总长 65.653km,其中土堤 59.319km、防洪墙 6.334km;抬田片共 22 处,总面积 13285.1 亩;新建电排站 35 座,总装机 2314.5kW;提灌站 17 座,总装机 163.5kW。主要工程数量包括土石方开挖 288 万 m³,土石方填筑2240 万 m³,混凝土 22 万 m³以及节制闸、交通闸等机电金结设备安装、信息化等项目。

本工程通过实施新建堤防、抬田等工程,可减少征迁人口 5.68 万人,减少征迁房屋 626.6 万㎡,减少淹没耕地 1.96 万亩(防护区内 0.63 万亩,防护区外抬田 1.33万亩)。

2、采购范围:本次采购项目为乐平水利枢纽工程库区防护及抬田工程项目的商品混凝土,包含原材料、生产加工、装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运输费(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各项费用不含卸车及泵送费用。

3、采购数量:25200m³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商品混凝土

C20

5400

 

2

商品混凝土

C25

7600

 

3

商品混凝土

C30

12100

 

4

商品混凝土

M10

100

 

合计

25200

 

4、表中的供货数量为暂定数量,乙方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间的数量按照现

场实际交货合格品的数量计量,并不会因数量变化进行调整价格,商品混凝土的计量以出机方量为主,设计配合比重量为辅,如在过磅过程中发现重量不足将按照比例扣减相应的方量。

5、交货时间:2025 年 05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实际供货截止时间根据甲方工程进度情况确定)。

6、交货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鸬鹚乡乐平水利枢纽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或者本项目施工现场指定位置。

7、质量要求:
(1)商品混凝土各项指标均满足《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强度满足《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相关规定要求。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地方行业标准或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卖方保证所供材料或产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遇有矛盾时,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

(2)混凝土的强度、耐久性(或抗渗性、防腐性、抗裂性、抗冻性等)、力学性能、和易性能、坍落度、初凝、终凝时间及其它性能要求必须满足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同时满足业主、监理等单位对混凝土的要求,在以上标准或要求中某些条款不相一致时,应取标准高的执行。

(3)泵送混凝土的质量应符合《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2011。

(4)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一律不得进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 环境体系和 GB/T28001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也不能对接触物资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投入运行过程中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8、验收与交付
8.1 到货验收:商品混凝土由搅拌运输车直接送到现场指定地点并入模,买方依据随车清单对送到现场的混凝土方量进行验收确认,验收完成后买方会同卖方按双方签认单办理采购交接手续将《混凝土送货单》、《混凝土的配比单》等相关质量证明文

件移交买方,原材料送检、混凝土试块制作、混凝土试块养护及送样由卖方负责。

8.2 物资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由买卖双方指定人员对到货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等进行验收,如有需特别说明的,需在发货单上或书面文件中注明,并由买卖双方验收人员签字确认。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的,甲方应负责退、换货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9、报价综合单价
(1)综合单价计算公式:综合单价 P、信息价 P1、固定费用 P2,则 P=信息价 P1+固定费用 P2。

(2)响应期混凝土信息价 P1 为江西工程造价信息网发布的“景德镇地区 2025年第 3 期”中非泵送普通碎石混凝土的含税信息价为基准进行确定。此报价仅用于本次采购开启时核算总价的依据,不作为成交后合同结算依据。

(3)固定费用 P2:在江西工程造价信息网发布的“景德镇地区 2025 年第 3 期”

中非泵送普通碎石混凝土的含税信息价的基础上下浮

元/m³,该费用为固定不变

值。合同执行期间,固定费用为买卖双方确定结算单价的基础数据。在整个供货期内不论其组成费用中因任何因素发生变化均不作调整。

10、供应期交货单价规定:
供应期内信息价 P1 以发货当期江西造价信息网发布的“景德镇地区”中非泵送普通碎石混凝土的含税信息价为基准,如当期未发布相应价格,则以最近发布的当期价格为准。整个供应期内根据公布的价格浮动而进行浮动。

11、支付比例及付款方式:
先货后款,在每批次材料到货后,乙方当月 20 日前向甲方提供该批次材料销售清单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在甲方财务挂账后,次月 25 日前支付已挂账部分材料款 80%,剩余 15%材料款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预留 5%的质保金,质量保证期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起六个月,若无质量问题时,质量保证金于 60 日内返还。

支付方式:R银行转账、R在线支付、R银行承兑、R供应链融资、R电子支付凭证。现金支付不低于货款的 50%,其他非现金支付不高于货款的 50%。若项目资金不足而无法按既定付款方式支付时,后续货款支付渠道为项目自筹,自筹方式为项目业主单位筹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若有),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等认证证书(若有),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且出具的检验报告不低于 1 个询比采购规格的产品。

2.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此次采购。

3.供应商应具有本次询比采购商品混凝土销售业绩,在近 3 年内(2022 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 3 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 300 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5 年 05月 09 日 17:00 前 ( 北 京 时 间 )……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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