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资金来源已落实,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庄高速)起自本溪市本溪县连山关镇,途经丹东市凤城市、鞍山市岫岩县,终到大连市庄河市光明山镇,路线全长约174公里,其中新建段约155公里,完全利用丹锡高速段约19公里。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采用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总宽度为26.0米。
2.2采购范围:
对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项目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通过有关行政部门的审查验收,取得批复文件。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之日止。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响应;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为同一人或注册人员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5月01日00时00分至2025年05月07日23时59分……下载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13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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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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