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销售分公司成品油库油气回收采购项目(带量)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销售分公司批准采购,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销售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销售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为定商定价项目,本项目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销售分公司成品油库油气回收采购项目(带量),主要为:西安西油库采购安装1台300型油气回收装置(贫油吸收+活性炭吸附工艺),对汉中石马坡油库采购安装1台700型油气回收装置(贫油吸收+活性炭吸附工艺);供货商须提供装置安装服务和系统集成服务,保障油库油气回收系统正常运行。项目预计金额:640万元(含13%增值税价格,含设备费用、设备安装费、接卸费、调试费、运杂费(运抵油库)、测试费、培训费、保险费、质保期内服务费等费用)。
2.2交货地点:西安西油库、汉中石马坡油库。
2.3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
2.4技术标准及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需为油气回收装置的制造商,投标人需提供油气回收装置防爆合格证,防爆等级不低于Ex IIB T4;
3.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及服务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承诺书;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至少有一项油库油气回收装置销售业绩。
3.5人员要求:至少5名安装服务人员(提供《防爆培训合格证》、劳动合同及近1年社保证明);
3.6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7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09日……招标文件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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