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完成并经验收后转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退还”。但招标文件中未约定质保期且设计类项目通常无“质量保证金”相关行业惯例或规范要求,请问:设计单位是否需按此条款预留质量保证金?能否取消“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改为“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为初步设计批复后28日内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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