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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洛阳市偃师区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偃师区2024年干线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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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偃政 | |||||||||||||||
| 2、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偃师区2024年干线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3,072,050.97元 | |||||||||||||||
| 最高限价:3072050.97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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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项目概况:洛阳市偃师区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偃师区2024年干线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项目主要包括:S237洛阳境K82+203至K91+788段,路线全长9.585公里,处置隐患里程4.851公里,在现有交通安全设施的基础上,新增标志牌17块,热熔反光标线3076.9平方米,路测波形护栏1520米,道口标柱32个;S314洛阳境K362+611至K370+264段,路线全长7.653公里,提升处治长度6.111公里,在现有交通安全设施的基础上,新增标志牌41块,更换标志反光膜12个,热熔反光标线1040.1平方米,路测波形护栏2687米,道口标柱72个;S314洛阳境K375+578至K391+026段,路线全长15.448公里,提升处治长度2.492公里,在现有交通安全设施的基础上,新增标志牌1块,热熔反光标线1606平方米,路测波形护栏1046米,道口标柱20个。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工期:30日历天 (4)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包,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中的内容拆散来投标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7)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8)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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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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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在本单位2025年1月以来任意缴纳1个月的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 (5)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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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5年05月06日 至 2025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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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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