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工程地点:常山经济开发区新都片区。
2.2 工程规模及概况:“双柚”加工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规划用地面积约214.39亩,总建筑面积约191711.66平方米,其中原金也达地块产业园区建筑面积约49894平方米,包括新建厂房及配套用房建筑面积21472平方米,改造厂房24824平方米,改造综合楼及配套用房3598平方米,新建停车位119个,充电桩60个。原凯特工贸地块产业园区总建筑面积约99608.94平方米,包括新建厂房及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8556平方米,新建综合楼4608平方米,改造厂房74579.9平方米,改造配套用房1865.04平方米,新建停车位223个,充电桩95个。原博士达地块产业园区建筑面积约42208.72平方米,包括新建厂房建筑面积16832平方米,新建综合楼3456平方米,改造厂房11753.48平方米,改造车间及配套用房10167.24平方米,新建停车位154个,充电桩80个。此外还涉及1.42km的配套道路及综合管线、消防、室外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金额 33188 万元,工程建设费用28592万元。本次招标(不含配套道路)建安费约21373万元。
2.3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设计规范。
2.4设计内容:完成本工程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工程概算调整)、初步设计编制报批、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含人防)、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智能化、暖通、幕墙、装修、消防工程、室外市政配套(不含高压供配电)、室外景观绿化等涉及本项目的全套施工图设计,提供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技术标准及合同要求的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纸质和不设保护的DWG格式及PDF电子版图纸。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根据合同约定指派驻场设计代表;设计人应提供的其他服务。
2.5 设计工期: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分期设计,当期设计时间80日历天,中标通知书签发后10日历天内(其余按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0日历天内)完成当期方案设计并以方案文本形式报送招标人。当期方案审批通过后,30日历天内完成当期初步设计(含概算),以文本形式报送招标人及行政主管部门,并按招标人、有关专家和管理部门的意见,完善初步设计,直到完成初步设计批复或审查;当期初步设计通过批复或审查后40日历天内完成当期施工图设计并报图纸审查,直至审查合格。
2.6 后续服务:从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
3.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条件之一,浙江省以外设计单位须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截图”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5月23日09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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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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