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法》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中第二款规定:(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根据《河北省消防条例》第二十四条建筑物的使用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对建筑物的自动消防设施定期实施维护保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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