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东丽区职教中心学校维修汽修楼墙体防水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性资金 171015 元,招标人为天津市东丽区职业教
育中心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东丽区职教中心学校维修汽修楼墙体防水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
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东丽区职教中心学校维修汽修楼墙体防水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市东丽区职教中心学校维修汽修楼墙体防水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
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
提供响应截止日期前近 1 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3.供应商须提供 2024 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及 2024
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合社会保
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
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
材料。
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
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
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
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
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4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5 月 09 日 19 时 00 分
磋商文件售
价¥300 元/本,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5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本天津市东丽区职教中心学校维修汽修楼墙体防水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性资金 171015 元,招标人为天津市东丽区职业教
育中心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东丽区职教中心学校维修汽修楼墙体防水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
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东丽区职教中心学校维修汽修楼墙体防水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市东丽区职教中心学校维修汽修楼墙体防水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
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
提供响应截止日期前近 1 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3.供应商须提供 2024 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及 2024
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合社会保
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
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
材料。
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
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
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
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
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4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5 月 09 日 19 时 00 分
磋商文件售
价¥300 元/本,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5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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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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