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合同造价3%元的违约金;(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合同造价5%的违约金,若质量不合格最高需支付合同造价30%违约金;(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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