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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义乌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上溪水厂液氧站系统设备租赁服务及液氧采购项目的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28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浙江义乌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上溪水厂液氧站系统设备租赁服务及液氧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65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浙江义乌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上溪水厂液氧站系统设备租赁服务及液氧采购项目 
    数量: 3 
    预算金额(元):16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液氧站系统设备租赁服务及液氧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①符合《义乌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同时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

②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查询结果以开标当日网站页面显示为准);

③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到中标候选人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评标结束后,由采购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④具有法人资格的厂家或经销商;投标人为液氧生产厂家的需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括液氧)、液氧生产厂家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⑤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如投标人不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投标人须提供委托意向书(委托合同)复印件及委托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⑥本项目不得转包(如有转包,终止合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8日至2025年05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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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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