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蚌埠双墩遗址公园配套提升工程遗址展厅及环境提升项目-蚌埠双墩遗址展厅建设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蚌埠市淮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蚌埠市淮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表、2409-340311-04-01-741150
1.4 招标人:蚌埠市淮沣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蚌埠市淮沣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1.9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蚌埠双墩遗址公园配套提升工程遗址展厅及环境提升项目-蚌埠双墩遗址展厅建设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BB2025SQGCZ063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BB2025SQGCZ0631
2.5 建设地点:蚌埠市淮上区
2.6 建设规模:此次建设内容位于双墩遗址和双墩春秋墓遗址两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区位位于淮河中游的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小蚌埠镇双墩村,南距淮河约4公里,东北距北淝河约2.5公里。双墩遗址展厅项目招标内容是对现状遗址考古大棚进行维护、保养、加固及改造,总实施面积11017.95平方米,建筑高度25.8米。
2.7 合同估算价:2340.078132万元(含暂列金60万元)
2.8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屋面提升(增加太阳能板);2、增设维护墙体,主要内容为幕墙(仿夯土墙+铝方管);3、装配式建筑约1000平方米;4、室内游览步道、栈道平台、楼梯、照明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清单。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至少包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到岗履职。
3.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要求。
3.1.5技术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6财务要求:无要求。
3.1.7信誉要求:无要求。
3.1.8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如下要求:
(1)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
(2)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人员等以牵头单位提供的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4月2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21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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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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