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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港澳台)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专项-推进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和国际化能力提升-国别区域知识产权主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4-29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涉外(港澳台)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专项-推进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和国际化能力提升-国别区域知识产权主题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7.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77.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涉外(港澳台)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专项-推进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和国际化能力提升-国别区域知识产权主题项目

77.8万元

1

围绕知识产权国际化能力提升,积极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落实我市与WIPO签署的谅解备忘录。聚焦本市企业走出去的知识产权服务需求,组织开展与WIPO的合作并推广知识产权国际服务体系,协助我局在境内外开展知识产权推介活动,重点宣传北京知识产权领域的优质营商环境。协助开展涉外(港澳台)知识产权数据分析,跟踪国际知识产权动态,进行中外信息资料互译,提供日常口译服务,汇编知识产权国际化发展故事。协助收集整理知识产权国际化发展材料。

采购要求:协助策划并组织不少于4场国别区域知识产权主题活动;梳理WIPO和重点国家或区域各类知识产权工作和服务资源,形成不少于4册国别区域知识产权服务资源手册;协助开展不少于40万字中外知识产权资料翻译,以国际动态或报告形式提供,在日常工作和活动中提供4人次同传、10人次交传服务;协助开展我市涉外(港澳台)企业知识产权数据分析,分析在京外资(港澳台)企业知识产权申请及知识产权政策惠及等情况;协助收集整理知识产权国际化发展案例,梳理分析国内外主要城市知识产权数据和知识产权工作措施,完成1份知识产权国际化发展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4-30至2025-05-09,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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