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编号:010(请登录)
2.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新疆爱众云鲲阿乐惠充电站2期
3. 采购人:新疆爱众云鲲新能源有限公司
4.(请登录)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控制价¥ :3849278.00元,大写:叁佰捌拾肆万玖仟贰佰柒拾捌元整。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工程场站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托克逊县阿乐惠镇鱼儿沟社区,新建2500KVA箱变2台,16台320KW一机双枪充电桩,配套设施建设。(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请登录)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资质五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资质五级及以上资质;
7.2具有经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3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8、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9日至 2025年05月0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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