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潜江市广华片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QJ-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潜江市广华片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已由潜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2407-429005- 04-01-24419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潜江市广宸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潜江市广宸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潜江市广华片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339.9万元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潜江市广华片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包括勘察、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5-20。其中:/。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应具备:①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设计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勘察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业绩要求:设计业绩: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前推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市政道路设计业绩;勘察业绩: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前推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道路工程勘察业绩 ;(3)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和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提供2025年01-03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和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提供2025年01-03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不视为同时参加)。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④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⑥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请于2025年04月29日至2025年05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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