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项目用地内考古勘探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龙翔产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开行贷款及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WXZB202
2.2项目名称: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项目用地内考古勘探;
2.3招标范围: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项目用地内考古勘探及必要的成果文件编制工作,勘探面积约19万平方米;
2.4最高投标限价:190万元;
2.5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2.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吉林省文物相关现行标准,并满足本项目的考古勘探要求。提供完整且符合规范要求的勘探服务,提交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的勘探调查报告及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并配合完成项目地块文物审批手续工作,直至取得行管部门审批手续成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有效的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考古发掘资质证书或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考古调查勘探单位;近5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探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文物博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①2021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③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企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2025年04月29日至2025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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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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