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广东公司海门发电公司2025年3、4号炉仪用空气系统增设一台离心空气压缩机升级改造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
2.2 项目概况: 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号炉仪用空压系统一共配置6台Atlas水冷式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制造厂为AtlasCopco(德国MANN+HUMMEL公司OEM);型号列GA250W-8.5。原仪用空气系统配置的螺杆式压缩机,日常维护保养的“三滤一油”备件耗材量大,维护成本高,本项目拟在空压机房内的空地上增设一台100Nm³/min离心空气压缩机,并配套对应的空气后处理设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2.3 标段划分: 华能广东公司海门发电公司2025年3、4号炉仪用空气系统增设一台离心空气压缩机升级改造设备采购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5 交 货 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120天内交付完,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招标范围: 1台容量≥100Nm³/min的离心式空气压缩机及其配套后处理设备,相关技术性能指标等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标的离心式空压机品牌自2015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国内成套离心式空压机(出力范围在50Nm³/min至100Nm³/min之间)的设备合同供货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禁止存在转授权情况的代理商参与采购项目。如产品制造厂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产品制造厂商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代理同一个品牌同时参加投标的,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类似业绩合同个数多者优先,如类似业绩合同个数也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8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5月06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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