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省内辅助检测服务供应商入围框架协议采购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KJ……)
一、招标条件
山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省内辅助检测服务供应商入围框架协议采购,已由山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2次董事会同意采购。项目资金为企业自有,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招标人为山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与山西交院试验检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牵头人为山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招标工作完成后,入围单位将与山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和山西交院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分别订立框架协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满足公司2025-2026年检测业务需求,提升项目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实现降本增效,现开展省内辅助检测服务供应商入围框架协议采购工作。
2.2招标范围及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提供道路、桥梁、隧道、交安、机电、健康监测等辅助检测所需的设备和辅助检测人员。
2.3入围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
2.4服务地点:山西省内。
2.5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及合同约定内容。
2.6安全目标:严格遵守国家和山西省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2.7入选供应商数量:5家及5家以上(通过初步评审且在详细评审中综合得分达到90分的投标人确定为合格候选人,当合格候选人不足5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对入围供应商的委托项目数量及金额不作承诺,招标人将会在框架协议第二阶段采购中,通过谈判、竞价或直接采购等方式在入围供应商中确定具体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及成交价),对于招标人省外项目及其他特殊项目,招标人可不使用此供应商库。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检测业绩或公路工程辅助检测业绩。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人员要求:检测人员 6 名,须为投标人在册员工,其中主要检测人员 2 名,辅助检测人员4名。
主要检测人员须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辅助检测人员须持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员证书,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未处于有效期内;
3.5.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5.3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3.5.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5.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2年4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3.5.7投标人未被列入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已被列入但未处于有效期内。
3.5.8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6.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27日18时00分~2025年5月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招标编号:JKJ……)
一、招标条件
山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省内辅助检测服务供应商入围框架协议采购,已由山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2次董事会同意采购。项目资金为企业自有,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招标人为山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与山西交院试验检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牵头人为山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招标工作完成后,入围单位将与山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和山西交院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分别订立框架协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满足公司2025-2026年检测业务需求,提升项目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实现降本增效,现开展省内辅助检测服务供应商入围框架协议采购工作。
2.2招标范围及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提供道路、桥梁、隧道、交安、机电、健康监测等辅助检测所需的设备和辅助检测人员。
2.3入围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
2.4服务地点:山西省内。
2.5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及合同约定内容。
2.6安全目标:严格遵守国家和山西省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2.7入选供应商数量:5家及5家以上(通过初步评审且在详细评审中综合得分达到90分的投标人确定为合格候选人,当合格候选人不足5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对入围供应商的委托项目数量及金额不作承诺,招标人将会在框架协议第二阶段采购中,通过谈判、竞价或直接采购等方式在入围供应商中确定具体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及成交价),对于招标人省外项目及其他特殊项目,招标人可不使用此供应商库。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检测业绩或公路工程辅助检测业绩。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人员要求:检测人员 6 名,须为投标人在册员工,其中主要检测人员 2 名,辅助检测人员4名。
主要检测人员须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辅助检测人员须持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员证书,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未处于有效期内;
3.5.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5.3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3.5.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5.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2年4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3.5.7投标人未被列入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已被列入但未处于有效期内。
3.5.8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6.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27日18时00分~2025年5月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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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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